@所有人,疫情期间,以下行为涉嫌犯罪!多人已被拘!

2020-01-29 23:33:50     来源:中新网
新型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时,却有人动起了歪心思。有些商家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也有些网友造谣传谣、引发恐慌。其实这些行为,早已被清清楚楚写在了法律中。

新型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时,却有人动起了歪心思。有些商家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也有些网友造谣传谣、引发恐慌。其实这些行为,早已被清清楚楚写在了法律中。

2003年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打击突发疫情灾害期间的20类30个罪名的犯罪行为,同样适用于本次疫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若明知自己已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逃离医院,甚至在公共场所故意向不特定的人打喷嚏传播病毒,致使其他人感染,是犯罪吗?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成都新型肺炎隔离病区医护人员在和患者交流。安源 摄

根据无锡发布官方微博,1月24日,江苏省卫健委发布无锡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云林街道追踪到黄某、丁某携2名儿童于1月22日从武汉来锡投奔黄某妹妹一家,该户共9人需接受医学观察,进行居家隔离,但9人拒不配合。期间,黄某在楼梯口抽烟,并有咳嗽乱吐痰情况,丁某未佩戴口罩出门,2名儿童未戴口罩下楼玩耍。经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反复解释,该户9人仍不配合。目前,公安部门已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果断措施,对武汉来锡黄某一家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如因该户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有一些人员在未被确诊感染的情况下,隐瞒到过武汉等疫区,或有意回避去过疫区的敏感时期,结果导致他人被传染等严重后果,这在法律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1月21日,武汉火车站进站大厅,红外体温检测仪检测进出旅客体温。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南大学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宇君解释说:隐瞒者虽未明确诊断患有突发的传染病,或者被诊断为疑似突发传染病,但国家及各级政府要求报告到过疫区的情况,目的在于防范突发传染病的传播。疫区接触史,在传染病防治上,本身即属于重要的流行病学证据。

隐瞒者如果被证明导致接触者被传染,甚至导致多人被传染,符合该条的情形,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咱家这里已经有XX例感染的了!保真!我对象的朋友就是医院的!”你的微信群里是否也流传过这样的谣言信息?传播这样的信息犯法吗?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1月28日,平安北京官方微博转发了一则警情通报:1月26日,通州警方接群众反映,有网民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通州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将发帖人刘某(男,22岁)查获,经查,该人未感染病毒,身体健康,其供述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目前,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通州警方在线官方微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疫情期间,发现自己购买的品牌口罩是假的,生产销售者犯法吗?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图为海口一超市向市民免费发放口罩。 潘庆春 摄

1月27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1月25日晚,我局接到义乌存在假口罩案件线索后,即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动。现查明王某成(男,江西余干人)、田某军(男,黑龙江宾县人)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邵某娟(女、浙江建德人)、毛某娟(女、浙江义乌人)等人从王某成、田某军处进货销售给他人。

目前,王某成、邵某娟、毛某娟、邵某燕、鲁某科等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田某军在逃。

图片来源:义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许多卖家宣称所卖的产品是“医用外科口罩”,买家收到后却发现只是普通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有的甚至只是普通的一次性无纺口罩。这种行为如何定性呢?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湖南衡山县一企业加班生产医用口罩。郭聪 摄

如果消费者不确定自己购买的医用口罩真假,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查询—医疗器械栏—国产/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国产医疗器械设备(备案),输入口罩包装上的产品注册证号进行查询。

非法经营罪

原价12元的口罩卖到128元?几块钱一颗的白菜近十倍地涨价?发疫情财该当何罪?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月28日,天津市场监管官微发布消息,天津一药店以128元高价出售原价12元的N95口罩被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到达该药店时,销售人员表示没货,但其仓库里囤积了大量N95口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当场责令这家药店暂停营业,接受下一步调查处理。截至发稿,已经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给予该单位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天津市场监管官方微博

1月27日,据郑州市委宣传部微信公号“郑州发布”消息,有网友发帖称,郑州市某超市白菜价格暴涨,一颗白菜卖出63元高价。目前,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发布微信公号。截图

妨害公务罪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劝返、劝解等工作不服,甚至暴力违抗?也是犯法!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1月27日,湖南省宁乡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一名湖北返回宁乡的男子,不服从工作人员劝解,多次辱骂工作人员,甚至驾车闯入派出所,持刀追砍民警,最终被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宁乡警事官方微博

除此之外,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虚假广告罪,诈骗罪,抢劫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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