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会,重庆市人大代表,律师韩云德已经是第七次提交议案,建议“官员公示自己的财产”了。其意义不言自明,只有公示才能利于监督,才能保证公务人员廉洁行政。一个全国的人大代表,几年来六次提交一样的议案,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正在研究之中”,那么,若是百姓的呼声,若是网民的建议,那么,可想而知不就要当做“耳旁风”吗!
当然,这么多年来,建议各级官员公示财产,接受公众监督的议案,并不是韩云德自己。而是有很多人提交这样的议案。因为有关部门借故推脱,或态度消极,很多的代表会知趣的自然知难而退,不自找别扭。不要让政府部门为难。而韩云德代表似乎是“另类”,这位代表偏偏知难而进,并自认为“每年都有新的进展。他说,自己这样做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个议案恰恰顺应民意,恰恰符合百姓的呼声,也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与理念。只因为民众“公开财产的呼声”有增无减,自己才有信心连续提交同样的议案,也相信这样的建议总会有一天付诸实施,顺应社会的发展与民众的要求。
据韩云德介绍,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议案,得到的回复是“条件还不成熟”;第二次在大会上提交是2007年,回复的理由是:尚存在一定的困难;2008年的议案,是监察部部长直接打电话,告知“正在积极地开展工作;去年的议案是中纪委受理,答复的结果是:正在进一步展开调研,进行制度研究与论证工作。七年的时间过去了,中纪委的回复结果仍是“在研究论证”,不知道这样的研究,这样的论证有没有时间表,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走完这样漫长的路。
据韩云德介绍,人家外国的《公务员法》中,都明确地规定着这样的内容,那就是“公务员要实行财产申报,向民众公开”。而我们的《公务员法》颁布时,却对这个非常重要非常敏感的问题,只字未提。为什么?很明显就是为了“回避”这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因为将这个问题写入公务员法里,阻力一定是很大很大。就是因为这一条“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财产公示的问题,当初也在新疆阿勒泰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都是虎头蛇尾到后来都无声无息了。是不是无法进行下去,还是因为自下而上不适合国情,不适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呢?
不知道这个进步国家成功的廉政经验,我们何时条件才能成熟,何时才能接轨。“公示财产”的路何以这样的漫长?其中的阻力来自何方?可以说不言自明!国家的职能部门怎能解决得了如此大的问题呢!
来源:强国社区 作者:说实话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