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绍
2017年12月4日,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记者对“周至县人民医院收取天价停尸费”事件进行正常调查采访时,遭到该院多人殴打,并被强行关进太平间数十分钟,造成记者颅脑损伤,四肢多处挫伤等。该事件发生后,立即引爆网络,网友强烈要求严惩违法者!
西安市委、周至县委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调查结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目前,周至县相关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六人被行政拘留,涉事院长被停职,副院长、保卫科长被撤职,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律师点评
今年12月4日,适逢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尊宪守法理应成为全民风尚。但是,在个别地方,却发生这种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的事情,实在令人不解。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然而,近年来,部分人员粗暴干涉新闻记者正常采访的行为却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殴打记者、毁坏采访器材等恶性事件,严重侵犯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人身权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本次事件中,周至县人民医院向死者家属索要每日150元、总计10余万元的“停尸费”,已远远超出了《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二级医院太平间停尸费每日24元的标准。新闻记者有权依法对该事件进行采访调查。周至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不但不予配合,反而纠集多人殴打记者,强制将其关进太平间,该性质极为恶劣,理应受到法律惩处。
按照法律规定,涉案相关人员殴打记者、将记者强制关进天平间的行为已严重侵犯记者的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及财产权,甚至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和侮辱罪。
首先,按照民事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记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经鉴定构成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及相关财产损失等费用;
其次,目前周至县公安局已依法行政拘留涉事六人,该处罚合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次,在实践中,类似违法行为往往还涉嫌构成故事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和侮辱罪。至于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经人民法院审判裁定。
最后,周至县人民医院高额收取停尸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价格法》的规定,价格管理部门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该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就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闻事件进行正常采访是保证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监督权利的重要体现。本案中,记者为查清事实真相,就“天价停尸费”事件进行正常采访,并无不妥,涉事医院理应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然而,该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却做出如此过激举动,严重侵犯了新闻记者的职业尊严和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理应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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